導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XXXXX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召開股東會,決議(一致)通過變更公司(登記事項1)、(登記事項2),并決定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一、第XX條原為:?,F修改為:。二、第XX條原為:?,F修改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XXXXX
有限公司
于XX年XX月XX日召開股東會,決議(一致)通過變更公司(登記事項1)、(登記事項2),并決定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XX條原為:“………………”。
現修改為:“………………”。
二、第XX條原為:“………………”。
現修改為:“………………”。
X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XXX(簽字)
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項:
1.本范本適用于有限公司(不含
國有獨資公司
)的變更登記。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
公司章程修正案
,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項或內容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應經股東簽署)。
2.“登記事項”系指《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規(guī)定的事項,如經營范圍等。
3.應將修改前后的整條條文內容完整寫出,不得只摘寫條文中部分內容。
4.股東為自然人的,由其簽名;股東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在簽名處蓋上單位印章;簽名不能用私章或簽字章代替,簽名應當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毛筆或簽字筆,不得與正文脫離單獨另用紙簽名。
5.因轉讓出資變更股東,若提交的是新章程,應由變更后持有股權的股東蓋章或簽名。
6.文件簽署后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為30日內,變更住所為遷入新住所前,增資為股款繳足30日內,變更股東為股東發(fā)生變動30日內,減資、合并、分立為45日后)提交登記機關。
7.要求用A4紙、四號(或小四號)的宋體(或仿宋體)打印,可雙面打印;多頁的,應打上頁碼,加蓋騎縫章;內容涂改無效,復印件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