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由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挪用公款金額大,進行營利活動,挪用公款金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由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挪用公款金額大,進行營利活動,挪用公款金額大,3個月以上未償還的,挪用公款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情況嚴重,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shù)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于救災、危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金由個人使用的,受到重罰。
公司內大股東侵犯小股東怎么辦
公司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時,小股東的處理方式具體如下:
1、行使股東知情權,查閱公司賬冊。我國法律規(guī)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股東可要求公司分紅,提起盈余分配之訴。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yōu)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shù)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shù)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