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因為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個人破產法,目前個人是不可以走破產程序,可以申請破產保護的,所以不會存在個人破產對家人產生影響的后果。所謂“個人破產”是指作為公司法人代表的破產,且法人的破產是以公司的資產為限額承擔責任,并不會要求拿出家庭財產作為償還債務的的資金,故個人破產不會對法人代表的家人產生影響。
一、個人破產是否會對家人有影響
因為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個人破產法,目前個人是不可以走破產程序,可以
申請破產
保護的,所以不會存在個人破產對家人產生影響的后果。所謂“個人破產”是指作為
公司法人代表
的破產,且法人的破產是以公司的資產為限額承擔責任,并不會要求拿出家庭財產作為償還債務的資金,故個人破產不會對
法人代表
的家人產生影響。
二、對于“個人破產”的理解
對“個人破產”中“個人”的理解 “個人破產”中“個人”應如何理解,目前學術界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主張個人即自然人,個人破產也即是自然人破產;另一種則主張個人破產中的個人并非嚴格的法律術語,其范圍不僅寬于公民。這一觀點認為,個人破產就其本質是指所有法律上或實質承擔無限責任的經濟實體和自然人的破產,包括普通合伙破產、隱名合伙破產、自然人破產、個體工商戶破產及遺產破產等類型。事實上,這種意義上個人破產也就是除法人破產之外的其他民事主體的破產。
三、我國目前在破產法方面的規(guī)定
破產法僅適用于商事主體,凡商人遇有喪失支付能力、不能支付到期債務又無計可施時,可以破產實現(xiàn)債權受償?shù)淖畲蠡?br /> 債務人
受債務困繞的最小化:“一般破產主義”則承認一切民事主體均有破產能力,不論自然人或法人、商人或非商人,只要有破產條件存在,都可申請破產。 我國破產法與上述兩者都不同,盡管新破產法擴大了破產法的適用范圍,但目前新破產法并未規(guī)定個人破產,也就是說,目前中國自然人不能不破產。我國仍未設立自然人破產制度。我國迄今為止僅將企業(yè)法人納入適用破產法的主體。因此,在司法實務中,遇到自然人債務人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均通過民事
訴訟
程序(主要是通過執(zhí)行程序)解決該類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