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出資購房產權證只有一方名字的,如果未登記名字的一方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有房產出資的行為,則房產屬
婚前共同出資購房產權證只有一方名字的,如果未登記名字的一方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有房產出資的行為,則房產屬于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依法不予分割,仍歸其個人所有。如果未登記名字的一方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的行為,則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離婚時可通過協(xié)議方式分割房產,協(xié)議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婚前共同出資買房協(xié)議怎么寫
如今,房產價格飆升,特別是一線城市,一套房子動輒上百萬、上千萬,很多即將面臨結婚的年輕人僅憑一方的能力很難買得起房子。但如果是兩個人共同出資購買就不一樣了,特別是婚前,不僅雙方能夠共同享有房屋的份額,而且也大大減輕了一方特別是男方的負擔。
如果雙方不放心,可以就婚前共同出資買房的行為簽署一份書面協(xié)議,將男女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房進行書面約定,明確雙方出資份額,可以約定房屋共同所有或按份共有,并保留出資憑證。
建議大家最好還是委托專業(yè)的婚姻律師來起草協(xié)議內容,這樣可以直接幫助大家審核協(xié)議內容,提前規(guī)避法律風險,避免以后可能發(fā)生的糾紛,或者在發(fā)生糾紛后,能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止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