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虛報注冊資本罪的定義虛報注冊資本罪,是指申請公司登記的個人或者單位,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
一、虛報注冊資本罪的定義虛報注冊資本罪,是指申請公司登記的個人或者單位,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shù)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行為。
二、虛報注冊資本罪的量刑標準自然人犯本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而單位犯本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虛報注冊資本罪的構(gòu)成要件
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要件是特殊主體,即申請公司登記的人或單位。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nèi)設(shè)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jù)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公司登記的人是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公司設(shè)立的人是董事會,單位犯本罪的,同時也要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shù)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