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并不是成為股東的必要條件。股東持有股權的比例一般與其實際出資比例一致,但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內
出資并不是成為股東的必要條件。股東持有股權的比例一般與其實際出資比例一致,但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內部也可以進行約定。股東按照約定享有的股權也受法律保護。因此,不出資也可以成為公司股東。但需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管理規(guī)范。
出資并不是成為股東的必要條件。例如,接受贈與所得,在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管理規(guī)范的前提下,法律支持股東的自主意志。
股東持有股權的比例一般與其實際出資比例一致。但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內部也可以進行約定,不按照實際出資比例持有股權,這樣的約定并不影響公司運營,或者對外擔保功能的實現(xiàn)。
即使約定股東完全不出資,股東按照約定享有的股權也受法律保護。因此不出資也可以成為公司股東。
素 材 : 出 資 并 不 是 成 為 股 東 的 必 要 條 件 嗎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五條,出資是股東成為公司股東的必要條件。然而,出資并不是成為股東的充分條件。根據(jù)該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股東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條件,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出資。因此,出資只是成為股東的必要條件之一,而不是充分條件。同時,公司章程可以規(guī)定其他條件,如最低出資額、出資方式等,股東應當符合這些條件才能成為公司股東。
出資并不是成為股東的必要條件,但也不是充分條件。股東可以按照約定不出資,但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條件,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出資。同時,公司章程可以規(guī)定其他條件,如最低出資額、出資方式等,股東應當符合這些條件才能成為公司股東。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股東不按照前款規(guī)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