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毒品罪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非法制造毒品罪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制造毒品罪所侵犯的客體既包括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也包括人民的生命健康。非法制作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制毒罪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制毒罪屬于嚴重的犯罪行為,其刑事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制毒罪是重罪,可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2. 制毒罪的犯罪主體可能包括自然人和單位,若單位構成犯罪,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可能承擔刑事責任;3. 制毒罪的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人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非法制造毒品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其刑事責任主要包括重刑、刑事責任主體的多樣性和共同犯罪的連帶責任,因此,對于制造毒品的行為,必須予以嚴厲打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shù)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jié)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