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離婚的可以通過將戶口遷回娘本來解決。需要向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和遷入地的戶籍主管部門提交
不想離婚的可以通過將戶口遷回娘本來解決。需要向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和遷入地的戶籍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書和所附材料,并審核通過后簽發(fā)《準予遷入證明》。然后咨詢現(xiàn)戶籍地派出所,了解戶口遷出所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并攜帶各種證件材料和準遷證,到現(xiàn)戶籍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最后,持各種證件材料和準遷證、戶口遷移證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發(fā)給新戶口本,并辦理新身份證。
如果不想離婚,則可以將其戶口遷回娘家。戶口遷移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1.向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通常是轄區(qū)派出所)咨詢有關戶口遷入所需的證件和材料,并提出申請。
2.遷入地的戶籍主管部門審核申請書和所附材料。如果審核通過,他們將簽發(fā)《準予遷入證明》(準遷證)。
3.然后咨詢現(xiàn)戶籍地派出所,了解戶口遷出所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并攜帶各種證件材料和準遷證,到現(xiàn)戶籍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最后,持各種證件材料和準遷證、戶口遷移證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xù),發(fā)給新戶口本,并辦理新身份證。
戶口遷移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證件?
戶口遷移是指公民從一個戶籍地遷移到另一個戶籍地的過程。根據(jù)我國的《戶口登記條例》規(guī)定,戶口遷移需要提交以下證件:
1. 身份證:申請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2. 戶口簿:申請人需要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3. 房屋產(chǎn)權證:申請人需要提供本人持有并合法擁有的房屋產(chǎn)權證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4. 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申請人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以上證件如不能提供原件,還需提供相應的公證或證明文件。另外,申請人還需向擬遷入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戶口遷移是一種重要的公共服務,旨在促進我國人口資源的合理配置。在辦理戶口遷移時,申請人應當遵循相關規(guī)定,提交必要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以確保遷移過程的順利進行。
結語:戶口遷移是一項重要的公共服務,有助于優(yōu)化人口資源配置。申請人應遵循相關規(guī)定,提交必要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以確保遷移過程的順利進行。
根據(jù)《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規(guī)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