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程序包括通知原告交費、發(fā)出受理通知書、安排開庭時間并通知被告、決定立案日期、送達被告法律文書
法院立案程序包括通知原告交費、發(fā)出受理通知書、安排開庭時間并通知被告、決定立案日期、送達被告法律文書等步驟。立案的基本條件有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院立案后的程序如下:
1.在通知原告交費、發(fā)出受理通知書之后,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另行通知;
2.立案庭決定立案后,應在二日內將案件移送有關審判庭審理,并辦理移交手續(xù),注明移交日期;
3.經(jīng)審查決定受理或立案登記的日期為立案日期;
4.法院立案后,將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
法院立案的基本條件有: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院立案流程是怎樣的?
法院立案流程是民事訴訟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它標志著民事訴訟的正式開始。根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案件,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當立案;如果不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當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立案是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重要步驟,標志著訴訟程序的正式開始。
法院立案是民事訴訟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標志著訴訟程序的正式開始?;緱l件包括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案件,應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當立案;如果不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當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