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yè)倒閉后還需要繳納欠稅嗎無論您是否經歷過企業(yè)的
破產,都應該得知當一家公司面臨倒閉的那一刻起,其拖欠的稅款仍然是必須繳納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明確定義,就算企業(yè)在欠稅的困境中無力償還債務并及時繳納應納之稅款,或者在公司仍能繼續(xù)運作的情況之下;
一旦企業(yè)宣告破產結束,也無法消除它曾拖欠稅款這一客觀事實,故必須對企業(yè)未支付的稅款進行追討,此項任務相較于其他普通債權人,具有優(yōu)先償還權。
至于那些因為破產企業(yè)欠稅而累積起來的稅收債權,稅務機關同樣有責任在破產債權申報期限內向法院提交申報。
若公司內的
破產財產在償付完破產費用及共同債務等一系列費用之后尚有余裕,那么這些剩余部分將用于償還之前欠下的稅費。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二、企業(yè)倒閉后員工要怎樣賠償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要求,若貴司遭遇倒閉情況,理應遵循規(guī)定向各位員工提供解約合同補償金。
具體標準為:
在貴司服務滿一年者,將獲贈一個月之補償金(月平均工資);
如已連續(xù)服務滿十年,則可獲得十個月之補償金。
然而,若貴司不幸面臨破產困境,破產財產在優(yōu)先承擔償還破產所產生的費用以及公益?zhèn)鶆罩螅走x事項將是保障員工應得的收入權益。
關于員工應得收入之支付順序,我們建議的方案如下:
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及與健康狀況相關的醫(yī)療支出,工傷補助,以及關系扶養(yǎng)費用,這些款項都應納入到在職人員個人賬戶內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費用,以及依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承擔并發(fā)放給員工的補償金中。
至于補償金計算方式,以勞動者的服務年限為基礎:
若已服務滿一年,將享受一個月薪水的補償;
若尚未滿一年但已超過六個月,亦將按一個月薪水計算;
若服務期限未達六個月,則按半個月薪水計算;
而破產財產不足以償付該等同一序位的資金時,則按照比例進行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走到破產地步,其對于稅款所負擔的法律義務并不會因此而豁免或清除。即便是在公司進入清算階段后,仍然需要優(yōu)先償付所有欠下的稅款。在這個過程中,稅務機構有必要向法院申報其所持有的稅收債權。在破產財產分配的環(huán)節(jié)上,首先要支付的是清算所需的各項費用以及共同債務,如果還有剩余的話,那么這些資金將被用來清償尚未支付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