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最低注冊資本是多少錢
在基本的有限責任公司領域,依據現行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設立此類公司必須擁有至少三萬元的初始
注冊資金,同時也需至少兩位或者多位股東進行注冊與參股。
然而,自二零零六年元旦開始實施的新版
公司法卻另辟蹊徑,首次引入了允許僅由一名股東注冊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制度,并將其命名為“一人有限公司”(在此情境下,公司的命名方式將不再包含"一人"字眼,而是以"自然人獨資"的形式在
營業(yè)執(zhí)照上予以注明)。這類公司的最低初始注冊基金為十萬元。例如,若您希望與友人、親屬共同投入創(chuàng)業(yè),那么您可以選擇設立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初始注冊資金至少達到三萬元;但是,假如您是唯一的股東,那么您可以選擇設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初始注冊資金至少為十萬元。在擬定注冊資金估值時,請務必審慎考量當前的資本狀況以及對未來可能的資本運作的預測,根據自身實際資金能力及預期資金能力來平衡處理,從而降低未來的資本運作與
經營管理所帶來的壓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
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二、公司最低
注冊資本是多少
于特定的公司類別而言,譬如說,作為證券服務機構的公司已經明確規(guī)定其注冊資本底線須達到人民幣五千萬元之多,并且該項資金必須完全真實注入。而對于基金管理公司這類行業(yè)來說,他們也設置了同樣的門檻,通常要求公司的注冊資本至少不少于一億元,并且該筆資金需要全額完成實收。至于所謂的“
公司注冊資金”,它是指企業(yè)成立后在金融部門管理機構進行備案時所記載的資本總額,換句話說就是所有投資者承諾交付的總投資金額。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
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
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組建有限責任公司之時,至少應準備3萬元的初始實收資本與兩名股東所需條件達成。然而,自2006年以來,已明確地許可一個股東創(chuàng)立并運營“一人有限公司”,且該類公司的最小實收資本達到了10萬元人民幣之多。在此情況下,在制定
公司類型之際,應基于其實際資本水平與對未來發(fā)展的預期進行精細的權衡,進而降低在后續(xù)資本運作及企業(yè)管理方面所可能面臨的壓力和挑戰(zh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