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要求是如何的
公司法明確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
共同出資設立。
之所以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作出限制,考慮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責任公司是以資本聯合為基礎組成的,股東人數不應少于二人;
2.有限責任公司有資本聯合的因素,同時還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礎上人與人之間結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稱的人合因素,這就要求股東人數不宜過多;
3.有限責任公司不公開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較為封閉的,在股東人數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規(guī)模不大,有股東人數限制,適宜于公司決策和經營。
4.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既包括參與
公司設立的最初股東,也包括在公司設立后由于新增出資、轉讓出資、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東,也就是股東總數不能突破最高限額。
對于股東人數最低限額的要求,不包括對國有獨資公司的要求,因為對國有獨資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別規(guī)定。
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具備的條件
根據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
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
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
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按照法律規(guī)定,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
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交納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出資額。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三、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地位
(1)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是: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有公司住所。
(2)設立
分公司,應當向
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
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3)公司可以
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4)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yè)投資;但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5)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6)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人數應該不少于兩人,但也不能超過50人,實踐中通過不超過10人。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螢火法務網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