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沒有法人的,并不具有法人資格。分公司沒有獨立財產,對外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資格,只是
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另外,分公司在
注冊方面跟一般
公司注冊,尤其是
注冊資本方面也是有所區(qū)別的。
分公司有法人嗎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是沒有法人的。
分公司是指在業(yè)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于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公司是指一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無自己的章程,
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作為法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根據(jù)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在公司內部按照經營業(yè)務的分類及地域范圍,釆取設置分支機構的管理方式,進行合理分工。按照《
公司法》的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
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該總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
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
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
營業(yè)執(zhí)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
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