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公司從注冊到不斷的壯大和發(fā)展,對于公司的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有分公司也有子公司。那么對于分公司的地址跟總公司的地址一樣可以嗎,還可以注冊其他的分公司嗎,法律對此是怎么規(guī)定的。因此接下來將由小編為您介紹關于分公司與總公司能在一個地方嗎,希望可以解決大家的相應的問題。
因為《公司法》并沒有規(guī)定總公司和分公司不能在同一個地址,因此總公司和分公司注冊在一個地址是可以的?!「鶕?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規(guī)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是的,如果是注冊分公司,其經營的一切責任還是要由總公司來承擔。分公司的作用其實就是總公司的業(yè)務擴大,為了方便開展業(yè)務,新增一個公司辦事點。
二、分公司是否可以使用總公司的安全許可證
首先,以分公司的名義去投標是無效的(一般情況下)。因為你不具備法人資格,不能承擔法律責任。通常來說,分公司都是以總公司的名義投標,且由總公司授權分公司有簽訂合同的權利。中標后,跟甲方商議由分公司簽訂合同。另外,分公司可以使用總公司的資質,但需獲得總公司的授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三、分公司能用總公司資質投標嗎
根據(jù)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分公司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它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是一個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總公司在那里開展業(yè)務,可以從事與公司相同經營范圍的業(yè)務,但其在經營業(yè)務過程中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資質的主體是法人,如果沒有法人是不能辦理資質的。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總公司的資質,但是這個借用一定要總公司開具證明,否則將構成非法掛靠,總公司和分公司都將受到處罰。
綜上所述,根據(jù)《公司法》的相關的規(guī)定,并沒有規(guī)定總公司和分公司不能在同一個地址,因此總公司和分公司注冊在一個地址是可以的。此內容僅供參考。以上就是的小編為您帶來的關于
分公司與總公司能在一個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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